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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鼓励类产业只征税15%
核心提示: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10-7-7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7月5日至6日在北京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会议。
  胡锦涛指出,今后10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目标是: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一个大台阶,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与东部地区差距明显缩小;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对西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把南疆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地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秦巴山-六盘山区等集中连片困难地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扎实推进成渝、关中-天水和广西北部湾等经济区发展,支持呼和浩特、包头、银川,新疆天山北坡,兰州、西宁、格尔木,陕甘宁等经济区发展,培育滇中、黔中、西江上游、宁夏沿黄、西藏“一江三河”等经济区,形成对周边地区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战略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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