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把起草完的文件递上去了。”11月18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信部官员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这是一份关于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方面的建议,日前已经上报给了国务院有关部门。
《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在“三免三减半”政策期满后,有望享受所得税率在15%的基础上减半征收的优惠,而这一优惠政策也将成为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
工信部建言减税
据上述官员透露,工信部早在几个月之前便召集有关专家、企业面谈,讨论和拟定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稿。
“对从事新能源、新材料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建议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在‘三免三减半’优惠期满后,可考虑对其所得税率在15%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这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说。
所谓“三免三减半”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除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外,还有从事节能环保、沼气综合利用、海水淡化等行业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在扩容,随着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最终确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企业,也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
“减税可以减轻负担,扩大企业生产,鼓励企业投资,最大的好处就是增强了应对危机的能力。”美华博大环境工程公司财务总监窦维东对本报记者说,“战略新兴产业的范围几乎涉及到各个层面,甚至一些刚刚转型的知名企业。对企业来说,这相当于政府补贴了一大笔钱。”
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教授靳涛也认为,仅此一项税收优惠就可使企业每年的利润增加20%。
“如果企业所得税减一半,公司能够少缴纳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税收,这笔钱能加速现金流转,对刚步入正轨的中型企业来说影响还是很大的。”北京安力斯科技发展公司总经理蔡晓涌表示。
事实上,国家对高新技术公司实施税收优惠早有先例。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税率缴纳,而一般企业是25%。在研发方面,不仅减免所有研发环节所需费用的税,还将在此基础上,按照1.5倍的方式计算免缴税款,即企业所得1000万,研发环节投入100万,则企业仅需按照850万的基数缴纳所得税。
决策层密集表态
“这一切有望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敲定。”上述工信部官员称。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也将成为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
而恰恰在会议召开的前夕,中央高层纷纷赶赴各地摸底调研。11月11日至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广州市走访了百佳超市、都府社区、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禾信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及东濠涌水环境整治项目等。
很显然,这些企业和项目同属于温总理一年多以来反复提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首次进入舆论的视线是在2009年9月,温家宝接连主持三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座谈会,听取47名经济、科技专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和建议。同年11月,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向首都科技界发表讲话,强调了科学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随后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再次被提及。
到了2010年2月初,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部际小组”宣告成立。3月,温家宝向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赫然在列。9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也正是在这一年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升温。
就在本月16日举办的高交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向记者透露,明年上半年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可能出台,并提出了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分“三步走”的构想。
第一阶段,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升级的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左右;第二阶段,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左右;第三阶段,到203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不过在一些人士看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大步走的同时,同样不容忽视的,不仅有技术创新的问题,还有商业模式等问题,而说到底就是资金瓶颈的问题。
日前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公开回应媒体称,将进一步创新财税金融支持方式,尤其在税收激励政策方面,切实完善税收激励政策,针对产业的具体特征,制定流转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支持政策,形成普惠性激励社会资源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手段。
同样是在16日的高交会上,工信部副部长奚国华亦表示,目前中国出台新兴产业政策正当时,工信部将积极联合其他各部委促进新兴产业的大力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