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商务部牵头的我国首个《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正在积极地编制完善中。在该规划中,如何推动减轻商贸服务业税负成为重中之重。
一直以来,我国经济都存在着投资、出口和消费“三驾马车”失衡,严重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内需动力不足等问题。而商务部正在制定的《规划》,将扩大内需摆在首要位置。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促内需,《规划》将谋划在金融财税等方面对商贸企业进行支持,首当其冲的便是减轻商贸服务业税负,降低营业税率,有条件的逐步改为征收增值税。
目前我国的营业税率为5%。“下调幅度还在商讨中,可能是一个百分点,也可能更多,还可能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做不同调整。”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中央已经明确提出下一阶段将扩大增值税范围。这一重大事项一旦实施,就意味着我国在结构性减税方面又迈出一大步。
服务业税收过重
“服务业是未来十几年中国经济最大的增长点。”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对记者说。
但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业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制约我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税负过重。
沈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汪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对制造类企业收增值税,对服务业收缴营业税。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计算时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企业只为商品增值的部分纳税,不增值不纳税,而营业税则是全额纳税。
汪铭举例说,假定制造业企业甲与服务业企业乙,一天的收入同为1300元,成本同为1000元。那么甲缴纳增值税,在购进原料加工生产到商品出售的过程中共增值300元,按照17%应缴纳增值税款为51元。而企业乙缴纳营业税,实行全额征税,按照目前5%所缴纳营业税款为65元。
据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分析显示,服务业企业目前缴纳的营业税如折算成增值税,其税率高于18.2%,超出了增值税的标准税率17%。
目前,全世界服务业的比重占55%,发达国家72%,中国只有43%。在我国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出发达国家工业化时期最高值的同时,我国服务业占GDP比重不仅低于中等收入和发达收入国家,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差就差在第三产业服务业上。”郑新立说。
要想解决这一矛盾,郑新立认为必须从税制改革上入手。“营业税的税负比增值税的税负重1/3,所以我们要从生产性的服务业入手,要把服务业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他指出。
减税必行
降低服务业营业税已经势在必行。本报记者采访获悉,商务部正在制定中的《规划》已将推动减轻商贸服务业税负列入其中。
《规划》建议,逐步将增值税免税政策由鲜活农产品生产扩大到流通环节,让农产品流通企业也能享受农产品惠政;降低餐饮等商贸服务行业税负,适当降低营业税,有条件的将逐步改征增值税。
受访专家认为,这一举动与国家“十二五”税改方向完全吻合。贾康表示,这一举措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结构性减税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即减少第三产业经营主体的税负,鼓励产业升级换代,鼓励第三产业。
据海关数据显示,2010年国内营业税完成11157.64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5.2%。营业税如果下降一个百分点的话,减税规模就达千亿左右。
据悉,商贸服务业是指与企业商务贸易活动以及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行业。商场百货、超市、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等多个行业都在其中。因此,降低营业税对于拉动整体内需无疑也是作用显著的。
发展机遇凸显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十二五内贸规划编制座谈会上表示,一是要突出扩大消费的重要战略地位。而规划旨在扩大消费需求,到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超过30万亿。这意味着,消费品零售总额将以每年超过3万亿的增幅递增,消费市场空间将大幅扩张。
“服务业将迎来难得的机遇。”社科院财贸所服务经济研究室主任夏杰长对记者表示。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提道,要加快发展服务业,并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提升到“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的高度。
本报记者从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获悉,最近商务部办公厅就关于做好2011年内贸领域有关工作发出通知,力促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内贸领域会展业管理。
对此,多数机构分析认为,按照规划的要求,与之相关的行业如酿酒、医药、通讯、旅游和商业零售等都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