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消息,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副司长贺燕丽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新闻通气会上透露,6月1日开始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6月10日开始实施,贺燕丽透露新目录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在新增的14个鼓励门类中,仅“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类就有35个条目,涵盖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装备和救援服务的主要领域;而限制类增加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门类。
同时,为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目录在装备、汽车、船舶门类中,新增加了重大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速精密轴承、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海洋工程专用作业船和海洋工程装备的条目。
“新目录的第三个特点是,更加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贺燕丽介绍说,服务业新设了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7个门类,条目增加到了112条。据悉,服务业未来将促进大发展,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就业。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将与工业、农业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工业、新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管理新模式,建设完善现代产业体系。
此外,新的目录在生产和消费环节都体现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门类中,新增了废旧物品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废旧机电产品的再利用再制造等条目,在几乎所有制造业门类中均增加了清洁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对产能过剩行业,新目录也特别给予了引导。在限制类条目设置上加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的限制,从产品规格、参数和生产规模等方面分别对限制范围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提高了准入门槛。
贺燕丽同时介绍,《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未来将采集产业、企业和地方发改委反馈的信息,实行滚动更新;同时还将出台《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和《中西部产业指导目录》;目前《外商投资指导目录》正在征集意见,总体上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一致,只是在鼓励类门类中,《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对技术先进性、创新性的要求更高,更青睐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布以来一直是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华艳 发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