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6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从以前试点的20个省(区、市)扩大至全国。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在进出口贸易的签订合同、清关及款项结算等环节中完全用人民币计价。本报记者从广东省和上海市国税部门了解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于2009年7月率先在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进行试点。试点2年来,人民币结算规模不断扩大,进程加快。尤其是今年,两地参与试点的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额增长明显,占到试点以来两地申报出口额的54%.但记者同时也发现,与传统结算模式相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尤其是出口结算规模仍然偏小,人民币国际化尚有很长的路要走。
统计数据显示,从试点至今年7月底,广东省和上海市共有112家试点企业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出口退(免)税申报,累计申报出口额39.49亿元,申报退(免)税额5.24亿元,国税部门已审批退(免)税额4.71亿元。其中,今年1月~7月,两地共申报出口额21.33亿元,申报退(免)税额3.01亿元,国税部门已审批退(免)税额2.65亿元。
央行近日发布的《2011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显示,今年上半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9575.7亿元,同比增长13.3倍。从央行统计数据看,今年第一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603.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结算金额202.3亿元,进口结算金额2853.7亿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出口结算金额195.9亿元,进口结算金额351.3亿元。第二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972.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4556.1亿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出口结算金额1416.3亿元。央行有关人士曾在公开场合表示,预计今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占全部贸易结算额的比例将从去年的2.5%上升至5%~6%,2012年这一比例将有望达到10%.
截至去年12月,央行审定的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从最初365家增至6.7万多家,扩容185倍。银行界人士表示:“人民币结算,可以使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还可帮助企业节省币种转换成本,便于企业编制更加准确的经营预算,有利于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央行有关人士表示,所有进口企业都能申请人民币结算,但出口企业需要经过央行审定,是因为牵涉到出口退税,历史上出现过不少骗退税问题,出于谨慎考虑,在选择有退税需求的出口企业方面就需要有一个名录。
但据本报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进口贸易居多,出口情况不如预期,因此退税规模并不大。今年上半年全国进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比例为9.7∶1,其中浙江省进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比例为31.6∶1,出口处于明显弱势。
据了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确实给企业带来规避汇率风险、节省汇兑成本以及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等好处,但在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下,仍有诸多难题待解。目前,境外采购商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采购商对人民币的接受度不高,加之人民币升值预期稳定,很多外商不愿将汇率变动风险转嫁到自己头上。境外人民币规模尚小,流动性不足,投融资渠道不畅等因素也制约了人民币结算的进展。与此同时,用人民币结算后,进口企业不再购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的外汇储备。有关人士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只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迈出了第一步,存在一些问题难以避免,但这一步对于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汇率市场化等目标有促进作用,因此仍需大力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