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12个部分、共50条政策措施,其中在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中,《方案》明确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我国首次将能源消耗强度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2006年~201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9.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
在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部分,《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税收政策。一是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二是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依法清理取消涉及矿产资源的不合理收费基金项目。三是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四是完善和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五是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
同时,《方案》还明确了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一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快重点工程实施和能力建设。地方财政也要加大节能减排投入。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以及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等支持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继续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项目。三是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研究实行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在对上述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加以分析后认为,此次《方案》中明确的财税政策体现了系统化、重点突出等特点,同时突出强调财税政策实现方式的转变,更加讲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
对于税收政策,白景明表示,第一,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此次国务院在《方案》中强调加以落实,说明过去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第二,《方案》提出要积极推进在原油、天然气、煤炭领域实施从价计征的资源税改革,适当提高税负水平,对此应该认识到,实施资源税改革并不是仅仅为了筹集财政收入,而是要通过这项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同时为实施节能减排增加资金来源。第三,《方案》还明确了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这项工作目前已在落实过程中。
白景明说,今后我国在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方面,将使所得税、流转税和进出口税收三方面的税收政策齐头并进,互相配合,从而体现出政策的系统化。同时这种系统化还体现在深化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结合上,比如资源税改革就不是简单的阶段性政策调整,而是一项税制改革,而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则属于阶段性的政策调整。
对于《方案》明确的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白景明表示,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都十分重视节能减排方面的支出,这对于“十一五”时期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在“十一五”时期的节能减排投入中,中央财政所占的比例较高,此次《方案》强调地方财政要加大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投入力度,就是要提高地方财政投入的占比。此外,《方案》提到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这体现出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的转变。今后,财政资金的使用要结合节能减排的形式和状况,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投入方式。同时,《方案》提出要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节能减排相结合,这意味着要使这笔来自于企业的资金再用于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这也是企业落实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
据介绍,《方案》是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方案》内容包括12个部分,分别是: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