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制订工作已进入后期总结阶段,预计年内出台。接近部委的有关专家预期,与年初的初稿相比,最终公布的财税支持政策将主要围绕加大财政投入及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调整等方面展开。
最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就新兴产业财税支持政策作了进一步讨论和研究。部际协调小组专家最近三个月到有关省市调研,调研组认为,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是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翼,需早日出台正在研究中的相关政策。
“去年下半年,有关方面就战略性新兴产业财税支持政策研究项目进行了开题仪式,而后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目前已完成基本研究。如果顺利,预计年内可推出。”有关权威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据透露,有关方面正在梳理以前高新技术企业等享受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为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财税支持政策作准备。参加政策起草的一位专家表示,战略性新兴产业财税支持政策的指导思想,一方面要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力度,调动企业研发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鼓励创新,完善机制。以企业为核心,搭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研发能力和生产经营水平。
财政部一位研究人士表示,目前,部委间主要对具体操作细节方面作最后的讨论,比如新兴产业的产业链范围,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相对应的财税支持政策。诸如此类的问题比较复杂,需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继而再决定究竟给予什么样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
最近的部委联席会议认为,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政策要着力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具体操作上,可能会综合财政补贴、基金、贴息等多种方式。”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据了解,最终的文件将明确: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采用多种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对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给予重点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巩固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完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的全程监督,实现财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
“通过政府采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其中一条途径。”有关专家表示。据透露,将来的政策或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产品优先待遇,建立健全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和订购制度。
一个引人注目的决策将随文件同时公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最近在有关场合表示,政府将整合现有资金渠道,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突出支持重点,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
有关部委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税收政策支持方面,需要确立两方面指导原则,一是过去以区域鼓励为主,下一步要以产业鼓励为主,整个税法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要与整个产业的发展匹配;二是在现行税制的框架下,不能肢解现行税法,特别是不能破坏现行税法的公平性等原则。
据透露,最有可能的是主要推行一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免所得额、低税率、减免税、投资抵扣、投资抵免等。
“要按技术含量和产业化阶段,设计并实施差异化的税收政策,鼓励地方和企业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中。”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专家们认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有一系列详细规定,进一步制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扶持政策应不是难题。此外,“也不排除此次税收支持政策会推出增值税、营业税等方面优惠的可能。”
有关方面预期,将来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按相对较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生产性建设用房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实行一定额度的减免,对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减或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