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认为,预算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对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行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有必要修改完善。修改的基本原则是:(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二)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之间应当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善预算审查监督。
同时,会议还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试验区包括玉树、果洛、黄南、海南4个藏族自治州21个县和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会议指出,三江源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和我国淡水资源重要补给地,是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总体规划自2005年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为从根本上遏制三江源地区生态功能退化趋势,探索建立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国务院要求,要建立规范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