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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详解区域重点 中部崛起将获政策激励
核心提示:
来源:上汽证券报 日期:2012-2-20
    国家将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出台并实施新时期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文件。

  与此同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投资、产业、土地等配套政策也将渐行渐近。

  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在《求是》杂志撰文阐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与重点任务。他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破解阻碍区域协调发展的难题,加快构筑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国务院去年6月正式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并确定主体功能定位。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是今后一大重点任务。”杜鹰强调,要抓紧完成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制定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要建立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体系和实施机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关系,引导各地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针对不同区域的发展,杜鹰指出,“要坚持一手抓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着力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极;一手抓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具体而言,要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快落实特殊支持政策,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促进资源枯竭型地区转型发展。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出台并实施新时期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文件。

  此外,还要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继续发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在引领全国发展中的引擎作用。支持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中原经济区、成渝经济区、沈阳经济区等地区加快开发开放,打造新增长极。

  杜鹰还特别强调,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抓紧制定海洋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海洋经济布局,大力培育海洋优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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